两次被枉判 王亮在山东省监狱遭受残忍迫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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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轮功学员王亮,四十多岁,遭十年冤狱后,二零一六年三月他再次被绑架、非法判刑七年半,在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遭受了残忍迫害。

二零二一年十一月,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区长梁敬达安排一天一次“云升旗”,强迫全监区人员参与。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,又安排在监狱广场升旗,要全体人员向血旗宣誓,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拒绝宣誓。梁敬达恼羞成怒,回到监区六楼后,立即叫所谓“纪律组”把未宣誓的法轮功学员叫出八人进行迫害。晚上,加长时间灌输中共的谎言,白天在洗脑班只能坐小矮凳。

中共酷刑示意图:罚坐

在强制给八名法轮功学员开始放谎言录像时,犯人李明亮突然抓住王亮的衣服领子,疯狂地把他拉到六楼北头608监室厕所,由“纪律组”王志勇、孙友达、李明亮、桂可秋四犯人暴打了王亮一顿。王志勇先抓掏王亮的生殖器,其他人借机对王亮的胸部、背部、头部大打出手,打得王亮胸、背疼痛难忍,很长时期睡觉疼痛,不能翻身。

暴打王亮的四凶手情况:王志勇,山东省济南市人,杀人犯;孙友达,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店子镇大前疃村人,杀人犯;李明亮,山东省聊城市人;桂可秋,山东省济宁市人。

二次被非法判刑、在山东省监狱遭迫害

第一次是因王亮向世人讲真相,揭露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事实,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年。二零零四年四月,他被非法关入山东省监狱后,十一监区狱警操控罪犯对他进行洗脑迫害。

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六月期间,罪犯石振峰、赵洪勇、薛军、马新波等人对王亮辱骂、体罚。不让他睡觉,扒光他的衣服按倒在地,拳打脚踢,用鞋子打头、打脸,用皮带鞭打全身,用板凳猛砸脚趾,致王亮趾骨骨折,趾甲脱落。二零零六年四月期间,他又被二监区狱警关禁闭迫害,不让睡觉,二监区狱警教导员王洪涛派恶人监控王亮,并说:“别人不干活可以,王亮少干一点都不行。”他们辱骂王亮,用硅胶片把王亮的耳朵砍下。

王亮曾被恶警指使七、八个暴力犯殴打,他被打得两腿和脚肿大,脚趾甲被打掉了几个,还被关禁闭两个月。他在禁闭室饿得头昏眼花摔倒在地,被摔得头破血流,还多次遭受监狱二监区恶警指使犯人的殴打和折磨,并多次被送入监队迫害。

铁笼子示意图

王亮也曾被关在铁笼子里,在夏天烈日下被连续几天曝晒,不给水喝。王亮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结束第一次十年冤狱。在此之前,家人去会见时,看见王亮头上有血迹。

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,王亮再次被非法抓捕,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在张店区法院遭非法庭审,被非法判七年六个月。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,他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。在十一监区狱警操控下,王亮遭到了多次严酷的严管迫害,多次的强制奴役劳动迫害等等。

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残酷,不配合恶警的命令、指使,就会招来电棍电、绑在铁椅子上,用钢筋敲打肋骨,名为弹琵琶,用打火机烧、拳捣胸膛、晚上不让睡觉,名叫熬鹰,等等很多迫害手段。


迫害者相关信息
十一监区办公室:0531-87072680、0531-87075280
十一监区监区长梁敬达:18053102072
教导员:郑杰
副区长:陈烁
警察:时强、闫飞、王栋、王青茂

山东省监狱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91号
通信信箱:山东省济南市210信箱11分箱
邮编:250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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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郊检察院监狱管理处:0531-83013322
监狱长接待室:0531-87072660
狱政科值班电话:0531-87072610、0531-87075293、0531-87072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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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见室电话:0531-87072670、0531-87072650

山东省监狱纪委
办公室:0531-87072795、0531-87072806
老干部科值班:0531-87072945
政治处:0531-87072805、0531-87072815
教育科:0531-87072975、0531-87072994
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值班:0531-87075437、0531-870754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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